台灣以《人工智慧基本法》這部框架法搭配既有部門法治理 AI,而非像歐盟以詳盡的拘束性 AI 法規 — 這對台灣企業、以及跨兩地營運的企業代表什麼。

dgm 是獨立的 osFoundry 整合夥伴 — 與 osFoundry 的開發商(osFoundry Inc.)並無關聯,且 dgm 目前尚無已完成的客戶整合案例。

台灣與歐盟對 AI 規範採取了不同的路徑。歐盟通過了具拘束力、依風險分級的 AI 法;台灣則在 2026 年施行了原則導向的《人工智慧基本法》框架法,搭配既有部門法。若你在兩地營運或銷售,這個差別值得講清楚。

台灣的路徑:框架法 + 部門法

台灣《人工智慧基本法》已於 2026 年 1 月 14 日施行,但它是原則導向的框架法 — 揭示治理原則、要求各部會兩年內以子法配套、由數位發展部建立 AI 風險分級 — 本身尚未對企業課予具體、可裁罰的義務。實務上拘束企業的,仍是既有部門法:個資法、資通安全管理法、金管會對金融業的指引、食藥署對 AI 醫材的規範。

歐盟的路徑:具拘束力、依風險分級

歐盟 AI 法是具拘束力的法規,把 AI 系統依風險分級(不可接受、高、有限、最小),並依此課予義務,違反有顯著罰則。它在許多情況下具域外效力,因此服務歐盟使用者的台灣企業可能落入其適用範圍。

這對你代表什麼

只在台灣營運的企業不受一部 AI 法管轄,但仍應遵守個資法與框架法的治理原則 — 它們愈來愈影響採購與客戶期待。服務歐盟客戶的台灣企業可能還須符合歐盟 AI 法的義務。無論如何,圍繞測試、文件與當責建立治理,能讓你同時為兩種制度做好準備。

dgm 能幫上什麼

dgm 是獨立的整合夥伴,協助台灣企業導入 osFoundry — 從盤點第一個適合的應用情境、實際建置,到把 AI 串接進你既有的系統。dgm 與 osFoundry 的開發商(osFoundry Inc.)並無關聯,且目前尚無已完成的客戶整合案例,因此本文描述的都是「提供的服務」,而非過往成果。若你想盤點一個務實的起步專案,dgm 可以協助你規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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